时候终于回国了,彼时斐然28岁,经营着两家儿童美术培训班。仍旧是两颗虎牙,一头短发。 自从袁文康在当地大学担任教授,他母亲更瞧不上斐然了。斐然爸妈对袁家的趾高气昂也是颇为看不惯。但奈何两个孩子要在一起。 不久,他们两家几乎同时拆迁了。(在这短篇中,为钱烦恼的,好像还真的只有简一他们……)斐然在爱情里像变了一个人,特别卑微,愿意做小伏低状,袁妈勉强同意。 同居了半年以后,举办了隆重的婚礼。 婚礼上司仪还没念完“无论富贵贫穷……”,斐然就眼含热泪地抢着说:“我愿意!!”新娘是有多着急、有多非君不嫁,台下宾客窃窃私语。 袁文康致词时,只有在说到这些年在国外的不易,说感动于斐然给他的鼓励时红了眼睛。随后拿出吉他表演了一首英文弹唱,全场斐然是他最大的粉丝。 …………...